关于做好工信部第二批支持的重点“小巨人”企业、支持的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推荐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年07月01日       来源: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阅读:81次

  

各市州财政局、工信局,有关企业、服务机构:
    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通知》(财建〔2021〕2号)要求,为做好工信部第二批支持的重点“小巨人”企业、第二批支持的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推荐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第二批支持的重点“小巨人”企业须同时符合以下申报条件
    1、基本条件:经工业和信息化部认定但未入选第一批支持的重点“小巨人”企业名单的第一批、第二批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以及工信部即将认定的第三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省工信厅已推荐申报第三批国家“小巨人”企业的可预申报;不含已在上交所主板、科创板和深交所主板、中小板、创业板,以及境外公开发行股票的)。
    2、产业导向方面,属于《工业“四基”发展目录》所列重点领域;或属于制造强国、网络强国建设重点领域;或主导产品属于关键领域“补短板”、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填补国内空白(国际空白);或与重点行业龙头企业协同创新。
    3、专业化程度方面,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比重70%以上。
    4、创新能力方面,截止2020年12月31日近2年研发经费支出占营业收入比重4%以上;且满足以下三项条件之一:拥有有效发明专利2项以上、自建或与高校和科研机构联合建立研发机构、主持或参与制(修)订国际国家或行业标准1个以上。
    5、经营管理方面,取得相关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如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等)。
    6、成长性方面,2020年主营业务收入保持增长;或有上市计划(已递交申请书或已进入辅导期)。
    (二)第二批支持的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的申报条件
    1、工信部认定的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或湖南省工信厅认定的湖南省中小微企业核心服务机构。
    2、第二批支持的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的申报条件详见附件1,须符合所有基本条件,并至少符合1项专业条件。
    已获得第一批支持的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湖南省中小微企业核心服务机构不得重复申报。
    二、申报程序
    1、自愿申报。根据自愿申报的原则,符合条件的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湖南省工信厅认定的湖南省中小微企业核心服务机构,按照要求提交申报资料,按程序进行申报。
    2、市州推荐。各市州工信局会同市州财政局负责对申报资料进行真实性审核,签署推荐意见,联合行文上报至省工信厅。
    3、联合审核推荐。省工信厅对市州推荐的企业、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湖南省中小微企业核心服务机构的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对初审合格的企业、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湖南省中小微企业核心服务机构,省工信厅会同省财政厅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确定拟推荐第二批支持的重点“小巨人”企业、第二批支持的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组织拟推荐的企业、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湖南省中小微企业核心服务机构编制《湖南省第二批支持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工作实施方案》(报送版),按程序联合上报工信部、财政部。
    三、申报资料要求
    (一)申报第二批支持的重点 “小巨人”企业提供如下资料:
    1、第二批支持的重点“小巨人”企业申请报告(附件2)。包括《湖南省第二批重点“小巨人”企业申报表》、《湖南省第二批重点“小巨人”企业基本情况表》和《湖南省第二批重点“小巨人”企业目标表》。
    2、专精特新发展实施方案。企业根据自身情况,如实编制专精特新发展实施方案,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是企业经营管理概况。企业主营业务,所从事细分领域及从业时间,企业在细分领域的地位,企业经营战略等。二是企业主导产品情况。包括:主导产品关键领域补短板、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等情况;主导产品填补国内国际空白情况;属于产业链、供应链的哪些关键环节;为行业龙头或大企业配套、协同创新情况;参与制定产品国际、国内及行业标准情况;近3年主导产品销售及市场占有率,主要客户群及销售地;企业主要竞争对手对比情况,与国际国内领先水平对比情况等。三是企业创新基本情况。包括:企业拥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情况,研发机构建设情况,研发经费的保障情况,创新团队情况,与重点行业龙头企业协同创新等情况。四是企业分年度预期目标。对照《湖南省第二批重点“小巨人”企业目标表》,以2020年为实施期初始值,分别设定实施期满一年、满两年目标,主要包括在哪些领域、哪些项目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填补国内外空白、产业链“补短板”、提升国际竞争力等方面的分年度预期目标及成效(含定性和定量描述)。围绕实施目标提出具体工作措施。实施方案不超过3000字。
    3、相关佐证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佐证材料: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经审计的2018、2019年、2020年度会计报表和审计报告(须提供加盖鉴证业务防伪标识的原件并附审计机构营业执照)。主导产品市场占有率或排名的佐证材料。与填报内容对应的其他相关佐证材料复印件(银行信用等级证,上市辅导协议,专利证、注册商标证,发达国家或地区认证,产品认证、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产品生产执行标准,省级以上科技成果奖证书,高新技术企业证书、企业技术中心证书,业务系统云端迁移证明,“创客中国”湖南省中小微创业创新大赛省决赛获奖证书,湖南省“上云上平台”标杆企业、湖南省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破零倍增”标杆企业、湖南省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标杆企业、湖南省工业互联网平台、湖南省工业设计中心、湖南省绿色工厂、绿色设计产品等认定文件,以及近三年获得的省级以上奖励和荣誉证书等)。
    (二)申报第二批支持的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提供如下资料:
    1、第二批支持的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申请报告(附件3);
    2、法人证书或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2020年度审计报告(须提供加盖鉴证业务防伪标识的原件并附审计机构营业执照);
    4、固定的经营服务场所证明复印件(房产证、租赁合同);
    5、开展相关服务的证明材料(通知、照片、总结、合作协议及企业服务成效确认函等);
    6、国家(省级)示范平台及相关资质认定的文件(复印件);
    7、社保缴费证明、软件系统备案、许可证等证明(复印件);
    8、能够证明符合申报条件的其他材料和对申报材料真实性的声明(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四、工作要求
    1、严禁代理申报。省工信厅、省财政厅从未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为企业、平台和服务机构代理申报事宜。请相关企业、平台和服务机构按程序自主申报。凡委托代理申报的,一经发现,取消申报资格。各级工信、财政部门受理申报申请,不收取任何费用。如有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假借单位或工作人员名义向企业、平台和服务机构进行推销或收取费用的,请谨防欺诈,避免上当受骗,并请向当地相关部门举报。任何单位不得以参加收费培训班或解读班作为企业、平台和服务机构申报前提条件。
    2、严禁弄虚作假。申报单位应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承担主体责任,严禁弄虚作假、虚报虚构事实。各市州工信、财政部门要加强申报材料的审核把关,强化审核责任,严禁审核走过场、流于形式,对申报材料内容要严格把关。申报材料有弄虚作假、虚报虚构事实的,一经发现,取消申报主体3年内申报资格,并将其失信行为记入信用档案。
    3、强化产业导向要求。各市州工信、财政部门要强化产业导向要求,聚焦制造强国、网络强国建设重点领域且技术先进的企业,对充分竞争领域的一般性消费品、一般性制造业在审核中严格把关,在严格把关“产业导向”条件基础上开展相关工作,避免申报做无用功。
    4、严格审核把关。各市州工信、财政部门要及时向企业、平台和服务机构传达政策文件精神,指导企业、平台和服务机构客观、真实、严谨、规范组织申报材料,认真细致把好真实性审核关口。各市州在推荐申报第二批支持的重点“小巨人”企业时,需依据工信部最终公布的第一、二、三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名单,确定企业推荐申报的基本资格。
    5、强化工作时效。申报资料纸质件(一式两份)于2021年7月18日前报送至省工信厅中小企业发展促进处或中小企业服务指导处。附件2的申报表、基本情况表、目标表EXCEL版同步报送至电子邮箱zxqyfzc@126.com,电子版内容务必与纸质版内容一致。逾期一律不予受理。

    联系方式:
    省财政厅企业处: 0731-85165175/85165036
    省工信厅中小企业发展促进处:0731-88955539/88955420(第二批支持的重点“小巨人”企业)
    省工信厅中小企业服务指导处:0731-88955552/88955553(第二批支持的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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