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中小企业创业创新发展和服务体系建设

发布时间:2016年03月11日       来源:工信部中小企业局      阅读:120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小企业主管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国发〔2015〕32号),更好地支持中小企业创业创新发展和推动服务体系建设,我局拟组织开展中小企业创业创新发展和服务体系建设调研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研内容 

  (一)“十二五”时期各地落实中小企业创业创新和服务体系建设政策措施情况和本地区出台的政策文件情况,并填写“‘十二五’时期支持中小企业创业创新和推动服务体系建设政策汇总表”(附件1); 

  (二)小企业创业基地和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建设情况。包括培育和支持措施、认定条件、认定数量、发挥作用等情况。并填写“小企业创业基地和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建设情况调查表”(附件2),“认定省级小企业创业基地文件汇总表”(附件3),“认定省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文件汇总表”(附件4);选择10家基地和平台填报“省级小企业创业基地发展情况调查表”和“省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发展情况调查表”(附件5和附件6)。 

  (三)中小企业创新发展情况。包括推动企业研发经费加计扣除、实施中小企业信息化推进工程和知识产权战略推进工程、提高质量和创建品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等工作情况,并填写“‘十二五’时期中小企业创新服务活动情况调查表”和“认定‘专精特新’企业、产品、技术文件汇总表”(附件7和附件8); 

  (四)对“十三五”时期本地区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创业创新工作的设想和建议。 

  二、调研要求 

  (一)请认真做好调研内容的梳理和总结,并提供典型案例,包括小企业创业基地、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中小企业创业创新发展的案例等。 

  (二)请于2016年3月25日前将总结和附件报我局创业创新服务处。同时将相关材料电子版及省级认定的小企业创业基地和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的名单发送到cxfwc@sme.gov.cn。 

  联系人:刘锐奇  
  联系电话:010-68205301
  传  真:010-68205309 

 附件:   1.“十二五”时期支持中小企业创业创新和推动服务体系建设政策汇总表
     2.小企业创业基地和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建设情况调查表
     3.认定省级小企业创业基地文件汇总表
     4.认定省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文件汇总表
     5.省级小企业创业基地发展情况调查表
     6.省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发展情况调查表
     7.“十二五”时期中小企业创新服务活动情况调查表
     8.认定“专精特新”企业、产品、技术文件汇总表 

                    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局 

                       2016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