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下达

发布时间:2016年04月05日       来源:      阅读:179次

各有关单位:
按照 《湖南省名牌产品认定和保护办法》 和有关规定的要求,
经各市州质量技术监督局、 有关主管部门、 行业专家审查、 推荐,
我局编制了《2016 年湖南名牌产品评价目录》 ,现下达实施,并
就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在本评价目录范围内,凡符合申报基本条件及评价细则
要求的生产企业,均可以填报《湖南名牌产品申请表》 ,按程序
要求向当地市州质量技术监督局、各县(市、区)市场和质量监
督管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进行申报。
二、 《2016年湖南名牌产品评价目录》 服务类是旅游服务 (旅
行社) ,全省旅游服务单位的申报材料由各市州旅游局(委、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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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审查后,向市州质量技术监督局推荐,符合条件者由市州
质量技术监督局统一汇总上报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三、各市州旅游局(委、办) 、各市州质量技术监督局、各
县(市、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对申报
企业的申报材料,应认真进行审查,不符合基本条件者,不得上
报。
四、进度安排
1、4 月 30 日前,申报企业将申报表及有关资料报所在各市
州旅游局(委、办) 、各市州质量技术监督局、各县(市、区)
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审查。
2、各市州质量技术监督局、各县(市、区)市场和质量监
督管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于 5 月 31 日前,完成材料审查工
作,并将符合要求的申请材料报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质量处(省名
牌产品审定委员会办公室) 。
3、6 月 1 日至 10 日,由省名牌产品审定委员会办公室组织
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
4、6 月 11 日至 9 月 30 日,由省名牌产品审定委员会办公
室组织安排各专业委员会专家进行评审, 将到生产企业进行现场
考核,并委托有关机构进行用户调查评价。
五、各市州质量技术监督局、各县(市、区)市场和质量监
督管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上报申请材料须提供推荐企业申请
表纸质版(一式二份) 、电子版(可不需附件)一份,连同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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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附件 5.1 和 5.2) 务必于 5 月 31 日前送达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逾期不予受理,也不接收申报材料的更换。
附件:1、2016 年湖南名牌产品评价目录
2、2016 年湖南名牌产品申报基本条件
3.1、2016 年湖南名牌产品申请表
3.2、2016 年湖南名牌产品申请表(旅游服务)
4.1、2016 年湖南名牌产品评价实施细则
4.2、2016 年湖南名牌产品评价实施细则
(旅游服务)
5.1、2016 年湖南名牌产品申报汇总表
5.2、2016 年湖南名牌产品申报汇总表(旅游服务)
湖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6 年 3 月 17 日
抄送:各有关厅局。
湖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办公室 2016 年3 月17 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