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6年中国优秀工业设计奖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年08月10日       来源:      阅读:972次

各市州经信委,省工业设计协会:

  为推动工业设计产业加快发展,经中央批准,工业和信息化部决定开展2016年中国优秀工业设计奖评奖工作。为做好我省的组织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要求为指导,落实《中国制造2025》部署,服务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的“三品”战略,通过评奖全面检验和展示中国工业设计实力和水平,营造产业发展良好氛围,推动工业设计成为中国制造向中国创造、中国速度向中国质量、中国产品向中国品牌转变的重要桥梁。

  二、奖项设置

  2016年中国优秀工业设计奖共设奖项10个,分为产品设计奖和概念作品奖,其中概念作品奖不超过2个。

  奖项名称为“中国优秀工业设计奖金奖”。

  三、申报主体

  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机构。

  四、申报范围

  产品类型:办公产品、家居产品、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纺织服饰、五金制品、文体休闲用品、交通工具(轻便型)、医疗保健产品、儿童及特殊人群用品、电子信息及通讯产品、智能机器人、智能可穿戴产品等。

  概念作品:围绕上述类别产品,提出符合经济社会发展和消费结构升级要求、具有前瞻性的设计作品。

  五、工作内容

  (一)申报推荐。

  1.组织申报。各市州经信委、省工业设计协会按照《2016年中国优秀工业设计奖评奖办法》(以下简称《评奖办法》,详见网址http://www.miit.gov.cn/n1146285/n1146352/n3054355/n3057292/n3057295/c5167974/content.html)有关要求,负责做好宣传动员,组织本地区申报主体参评,指导填写《2016年中国优秀工业设计奖申报书》(以下简称《申报书》,见同上网址),汇总本地区申报材料等工作。

  2.组织审核。各市州经信委、省工业设计协会负责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重点确认以下内容:

  (1)申报单位及申报产品(作品)符合《评奖办法》要求。

  (2)申报产品(作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有关技术、标准等规定。

  (3)申报单位提交的相关材料内容真实。

  (4)其他需审核的重要材料。

  3.择优推荐。各市州经信委、省工业设计协会对审核合格的申报材料,择优提出推荐产品(作品)名单,在《申报书》上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正式行文报送省经信委产业政策处,随附推荐作品名单及相关申报材料(一式四份),同时提交电子版。

  省经信委产业政策处受理上述申报材料截止日期为2016年9月20日。

  (二)组织参加展示、复评及终评。各市州经信委、省工业设计协会负责协助省经信委组织获得复评资格的实物产品赴工信部参加评奖工作委员会组织的公开展示、复评及终评,展示名单及相关事项另行通知。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评奖工作。做好中国优秀工业设计奖评奖工作,是贯彻落实《中国制造2025》的重要内容,有利于总结和展示我国工业设计的发展成果,营造全社会重视工业设计的良好氛围,推动创新发展。各地主管部门和相关单位要从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制造业由大变强、全面落实“三品”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中国优秀工业设计奖评奖工作的重要意义。

  (二)认真开展组织申报。各市州经信委和相关单位要建立工作机制,落实工作责任,广泛动员本地区各类独立法人机构积极申报。要认真遵守工作规定和程序,择优推荐,分类参评,确保评奖工作顺利推进。

  (三)注重知识产权保护。在评奖各个环节,要高度重视知识产权保护,切实做好审查工作,不得有侵犯他人设计权或其他知识产权行为。

  七、联系方式

  省经信委产业政策处

  联系人:张硕  聂霞

  电话:0731-88955585/88955370(兼传真)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新韶东路467号

 

 湖南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6年8月3日


各市州经信委,省工业设计协会:

  为推动工业设计产业加快发展,经中央批准,工业和信息化部决定开展2016年中国优秀工业设计奖评奖工作。为做好我省的组织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要求为指导,落实《中国制造2025》部署,服务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的“三品”战略,通过评奖全面检验和展示中国工业设计实力和水平,营造产业发展良好氛围,推动工业设计成为中国制造向中国创造、中国速度向中国质量、中国产品向中国品牌转变的重要桥梁。

  二、奖项设置

  2016年中国优秀工业设计奖共设奖项10个,分为产品设计奖和概念作品奖,其中概念作品奖不超过2个。

  奖项名称为“中国优秀工业设计奖金奖”。

  三、申报主体

  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机构。

  四、申报范围

  产品类型:办公产品、家居产品、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纺织服饰、五金制品、文体休闲用品、交通工具(轻便型)、医疗保健产品、儿童及特殊人群用品、电子信息及通讯产品、智能机器人、智能可穿戴产品等。

  概念作品:围绕上述类别产品,提出符合经济社会发展和消费结构升级要求、具有前瞻性的设计作品。

  五、工作内容

  (一)申报推荐。

  1.组织申报。各市州经信委、省工业设计协会按照《2016年中国优秀工业设计奖评奖办法》(以下简称《评奖办法》,详见网址http://www.miit.gov.cn/n1146285/n1146352/n3054355/n3057292/n3057295/c5167974/content.html)有关要求,负责做好宣传动员,组织本地区申报主体参评,指导填写《2016年中国优秀工业设计奖申报书》(以下简称《申报书》,见同上网址),汇总本地区申报材料等工作。

  2.组织审核。各市州经信委、省工业设计协会负责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重点确认以下内容:

  (1)申报单位及申报产品(作品)符合《评奖办法》要求。

  (2)申报产品(作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有关技术、标准等规定。

  (3)申报单位提交的相关材料内容真实。

  (4)其他需审核的重要材料。

  3.择优推荐。各市州经信委、省工业设计协会对审核合格的申报材料,择优提出推荐产品(作品)名单,在《申报书》上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正式行文报送省经信委产业政策处,随附推荐作品名单及相关申报材料(一式四份),同时提交电子版。

  省经信委产业政策处受理上述申报材料截止日期为2016年9月20日。

  (二)组织参加展示、复评及终评。各市州经信委、省工业设计协会负责协助省经信委组织获得复评资格的实物产品赴工信部参加评奖工作委员会组织的公开展示、复评及终评,展示名单及相关事项另行通知。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评奖工作。做好中国优秀工业设计奖评奖工作,是贯彻落实《中国制造2025》的重要内容,有利于总结和展示我国工业设计的发展成果,营造全社会重视工业设计的良好氛围,推动创新发展。各地主管部门和相关单位要从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制造业由大变强、全面落实“三品”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中国优秀工业设计奖评奖工作的重要意义。

  (二)认真开展组织申报。各市州经信委和相关单位要建立工作机制,落实工作责任,广泛动员本地区各类独立法人机构积极申报。要认真遵守工作规定和程序,择优推荐,分类参评,确保评奖工作顺利推进。

  (三)注重知识产权保护。在评奖各个环节,要高度重视知识产权保护,切实做好审查工作,不得有侵犯他人设计权或其他知识产权行为。

  七、联系方式

  省经信委产业政策处

  联系人:张硕  聂霞

  电话:0731-88955585/88955370(兼传真)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新韶东路467号

 

 湖南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6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