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民营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重点推荐服务机构的通告

发布时间:2017年03月13日       来源:      阅读:4028次

湘经信中小发展〔2017133

  根据省经信委等七部门《关于鼓励民营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意见》(湘经信中小发展[2016469号)和《关于印发<2017年度鼓励民营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湘经信中小发展[2017]53号)要求,拟面向省内外公开征集2017年度民营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重点推荐服务机构。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征集对象

  具有辅导企业进行规范化股份制改造,并在新三板或湖南股交所标准板推荐挂牌服务能力的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信托公司、基金公司、投资公司、资产管理公司、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财税咨询管理机构、资产评估机构,以及经评审认定的其他机构或组织。

  二、征集条件

  1、依法注册成立3年以上(截止到20161231日)并存续的机构或组织,未被列入“失信黑名单”;

  2、最近一年度经审计机构确认的净资产不少于人民币50万元;

  3、具有开展企业股改挂牌、企业培训辅导、投资咨询或资信调查等尽职调查相关工作经验,有辅导和推荐企业在新三板或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完成股份制改造并挂牌的业绩;

  4、具有在湖南省开展业务的稳定团队,配备财务、法律、行业分析等与机构或组织服务范围相关的专业人才3人以上;

  5、最近二十四个月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且未受到监管部门或其他部门的行政处罚;

  6、最近一年度财务报表未被注册会计师出具保留意见、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三、选定方式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全国范围内征集优秀服务机构,经服务机构报名、初审、现场答辩、专家评审、公示等程序后,确定2017年民营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重点推荐的服务机构。

  四、资料要求

  服务机构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①服务机构基本情况表(附件1);②服务机构承诺书(附件2);③营业执照扫描件;④服务团队情况、主要服务产品表(附件3);⑤服务业务开展情况、服务业绩表(附件4);⑥机构与人员相关资质或荣誉证明扫描件;⑦ 2016年度审计报告扫描件;⑧服务业绩合同。

  报名应征的服务机构请于330日前将资料发电子邮件到hnsmefzc@126.com

  联系人:省经信委中小企业发展促进处  陈芷怡

  电  话:0731-88955551(兼传真)

 

湖南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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