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7年度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申报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年03月17日       来源:      阅读:232次

各市州、省直管试点县科技局,国家级高新区管委会

    为引导我省科技企业孵化器健康快速发展,营造科技型创业企业成长的良好环境,促进我省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快速发展,形成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良好氛围。按照《湖南省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和管理办法》(湘科高字〔2014〕22,以下简称《办法》)的要求,我厅拟组织开展2017年度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申报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在湖南省内注册成立的创业服务机构,均可按照《办法》规定的有关条件和要求,申报认定为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还没有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的市州或省级园区(含高新区、经开区、工业集中区等),按照“以升促建”原则,其创业服务机构认定为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条件可适当放宽。

2、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局关于科技企业孵化器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89号)文件对在孵企业的新要求,本次认定工作对《办法》第九条“在孵企业”应具备的条件作了以下调整:

(一)在孵企业的在孵时限的要求调整为“一般不超过48个月(纳入“新创人才推进计划”及“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的人才或从事生物医药、集成电路设计、现代农业等特殊领域的创业企业,孵化时间不超过60个月)”。

(二)对在孵企业从事研发、生产的主营项目(产品)的要求调整为“属于科学技术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印发的《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二、申报要求

1、申报单位登陆湖南省科技厅门户网站(http://www.hnst.gov.cn),点击进入“湖南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 “信息系统”),注册后进行登录,申报请选择“省技术创新引导计划-科技创新创业环境建设专题-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系统开放时间为2017年3月13日-2017年4月7日。

2、申报单位在“信息系统”填写申报材料,同时按附件要求认真准备相关纸质申报材料(一式5份),报所在地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推荐。

3、地方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做好申报组织和推荐工作,填报《申请认定的科技企业孵化器信息汇总表》(附件4),并出具推荐函,于2017年4月11日前将加盖公章的推荐函、《申请认定的科技企业孵化器信息汇总表》和申报单位资料统一报送至省生产力促进中心。推荐单位对推荐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材料不全或逾期不予受理。

3、省科技厅根据工作进度,组织专家评审并进行实地考察。通过评审并被认定的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由省科技厅公示无异议后统一授牌,并择优给予奖励性后补助支持。

三、联系方式

申报系统技术咨询:0731-88988619

省生产力促进中心: 李  滢 0731-88988998

省科技厅高新处: 李杰敏 0731-88988745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大道233号湖南科技大厦23楼邮编:410013

 


                    


湖南省科学技术厅

2017年3月9日


附件1 申报资料要求.docx
附件2 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申请表.docx
附件3 在孵企业、毕业企业情况汇总表.docx
附件4 申请认定的科技企业孵化器信息汇总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