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长岭分公司新建危险废物暂存库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发布时间:2017年03月20日       来源:      阅读:334次

时间:2017-03-17


标题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长岭分公司新建危险废物暂存库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索引号 430603-045-1001-2017-0430
文号 生效日期
统一登记号 失效日期
发布机构 云溪环保分局 主题词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长岭分公司
新建危险废物暂存库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为推进和规范环境影响评价活动中的公众参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35号)等法律法规有关公开环境信息和强化社会监督的规定,特发布本公示,征求公众意见。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长岭分公司新建危险废物暂存库项目
  项目概况:项目位于中石化长岭分公司厂内,项目拟新建一个危险废物暂存库房1个(建筑面积约600m2),内分为2个固体库房和1个液体库房,配套建设事故应急池等设施。项目仅对危险废物进行暂存不进行危险废物的处理处置。 

  二、建设单位情况
  单位名称: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长岭分公司
  单位地址:湖南省岳阳市云溪区路口镇
  联系人:黄工 电话:0730-8452090 邮箱:hj.clsh@sinopec.com 

  三、环评单位情况
  单位名称:湖南景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渌江路137号
  联系人:张工 电话(传真):0731-22323295 邮箱:hunanjxhb@163.com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通过对本项目进行环境评价,查清拟建厂址周围的环境现状和项目污染物的排放情况,在工程分析的基础上,确定项目施工期与运营期各环节的污染源、主要污染物产生量、提出避免或减少污染、防止对环境质量造成破坏的对策和建议,预测项目建成后排放的主要污染物对周围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范围和程度,为该项目的选址,布局和工程设计从环境保护角度提供科学依据,对项目建设的环境可行性做出明确结论。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本项目的建设选址选线是否合理?
  2、本项目建设对环境产生何种影响?这种影响是否在可接受的范围内?
  3、从环境影响的角度看是否赞同本项目的建设?
  4、对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有何建议?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及期限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10个工作日内,公众可在本公告发布后,以信函、电话、传真和电子邮件或其他便利的方式与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联系,提出关于该项目建设及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意见和看法。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长岭分公司
                                            2017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