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领导干部带队检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岳云办函〔2017〕8号)

发布时间:2017年03月28日       来源:      阅读:394次

 


时间:2017-03-24

标题 关于开展领导干部带队检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岳云办函〔2017〕8号)
索引号 430603-020-0202-2017-0489
文号 岳云办函〔2017〕8号 生效日期
统一登记号 失效日期
发布机构 区安监局 主题词

中共岳阳市云溪区委办公室
岳阳市云溪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开展领导干部带队检查安全生产工作的
通 知
(岳云办函〔2017〕8号)


各镇、长岭街道办事处、松杨湖港区便民服务中心,绿色化工园,区直及驻区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共岳阳市关于开展领导干部带队检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岳办发电〔2017〕4号)要求和年初全区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请各级各部门单位领导近期内迅速深入到分管领域、联系点和联系单位开展安全生产明查暗访。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工作大检查
  (一)区委、区政府领导带队检查工作,根据领导分工明确检查牵头单位,牵头单位负责对接领导带队检查安全生产工作,牵头协调方案制定,组织落实,跟踪督办,并将检查方案、检查情况、图像资料及时报区安委办备案。
  (二)区直及驻区单位,由本单位自行组织开展,并将检查方案、检查情况、图像资料汇总后,于4月10日前报区安委办(联系电话:8415162,邮箱:yxqajj886@163.com)备查。
  (三)各镇(街道、中心)、绿色化工园管委会安环部参照执行。 
  二、工作要求
  (一)规范检查方式。坚持“四不两直”(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陪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采取“看、听、问、议”等多种方式开展明查暗访,深入调查了解各地各有关部门和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二)严格检查程序。检查要做到“六有”:即有方案、有重点、有记录、有总结、有措施、有跟踪。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及时反馈,对重大事故隐患要督促严格按照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的要求进行整改,同时向监督管理机关依法交办,并指定专人跟踪督促整改到位。
  (三)明确检查内容。主要检查市、区各级安全生产会议贯彻落实情况;企业节后复工复产验收情况;烟花爆竹“打非”清剿行动开展情况;道路及水上交通、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建筑施工、易爆器材、城市燃气、消防安全等重点领域专项整治情况;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部门监督责任的落实情况。
  (四)强化检查责任。坚持“谁检查、谁负责”“谁督办、谁负责”。对安全生产检查走过场、搞形式的,要通报批评,并作为事故问责依据,发生安全事故的要倒查责任。领导干部带队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制度执行情况,纳入领导干部个人年度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
  附件:领导干部安全生产检查记录表(略)

                                          中共岳阳市云溪区委办公室
                                          岳阳市云溪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