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二手房买卖税负不变

发布时间:2016年03月30日

来源:企业减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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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财政部、国税总局发布《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及《跨境应税行为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和免税政策的规定》,全面规定了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四行业加入试点后的方案内容。对于群众关心的个人销售房屋缴纳增值税的问题,《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明确,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