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未办工伤保险也可请求工伤赔偿

发布时间:2016年09月27日

来源:企业减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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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日,省人社厅透露,《湖南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若干标准(试行)》正式公布,10月1日起实施。根据新规,劳动者所在的用人单位没有依法参加工伤保险,因第三人侵权造成人身损害,构成工伤的,劳动者在获得第三人支付的损害赔偿后,仍请求用人单位赔偿工伤保险待遇的,应予支持;用人单位未为劳动者缴纳基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费,或对劳动者不能依法享受基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待遇确有过错的,劳动者请求用人单位赔偿其因此遭受的损失,可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