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委办、区政府办关于印发《关于推进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年01月20日

来源:企业减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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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区委办、区政府办关于印发《关于推进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430603-002-0201-2016-0325
文号 生效日期 2016-09-18
统一登记号 失效日期
发布机构 区经信局 主题词

中共岳阳市云溪区委办公室
岳阳市云溪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印发《关于推进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
脱钩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岳云办发〔2016〕43号)


各镇、长岭街道办事处、松杨湖港区便民服务中心,绿色化工园,区直及驻区各单位:
        《关于推进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的实施方案》已经区委、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岳阳市云溪区委办公室
                                                                                                                           岳阳市云溪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9月18日


关于推进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的
实 施 方 案


        为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实现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促进行业协会商会规范发展,根据《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湘办发〔2016〕3号)、《中共岳阳市委办公室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推进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岳办发〔2016〕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省、市关于改革的总体部署,按照“五分离、五规范”要求,积极推进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尽快建立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和我区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行业协会商会规范发展长效机制。推进政社分开、权责明确、依法自治的现代社会组织体制建设,厘清行政机关与行业协会商会的职能边界,促进行业协会商会成为依法设立、治理规范、行为自律的社会组织,更好地发挥其在促进产业结构调整、经济提质增效、企业创新转型中的独特优势和维护会员权益、引导行业自律、服务决策咨询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二、脱钩主体和范围
        脱钩的主体是各级行政机关与其主办、主管、联系、挂靠的行业协会商会。其他依照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与其主办、主管、联系、挂靠的行业协会商会,参照本方案执行。
        同时具有以下特征的和行业协会商会纳入脱钩范围:会员主体为从事相同性质经济活动的单位、同业人员,或同地域的经济组织;名称以“行业协会”“协会”“商会”“同业公会”“联合会”“促进会”等字样为后缀;在民政部门登记为社会团体法人。
        个别承担特殊职能的全区行业协会商会,待国家和省、市明确相关政策后,另行制定改革办法。 

        三、脱钩任务和措施
        脱钩改革的主要任务,是推进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五分离、五规范”,即“机构分离、规范综合监管关系;职能分离,规范行政委托和职责分工关系;资产财务分离,规范财产关系;人员分离,规范用人关系;党建、外事等事项分离,规范管理关系”,并在脱钩过程中逐步理顺管理机制。
        (一)机构分离。取消行政机关(包括下属单位)与行业协会商会的主办、主管、联系和挂靠关系,行业协会商会不得与行政机关合署办公。行业协会商会依法直接登记和独立运行。  
        (二)职能分离。剥离行业协会商会现有的行政职能,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行政机关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将适合由行业协会商会承担的职能移交行业协会商会承担,制定清单目录,按程序移交行业协会商会承担,并制定监管措施、履行监管责任。
        (三)资产分离。行业协会商会应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单独建账、独立核算。没有独立账号、与行政机关会计合账、财务由行政机关代管或集中管理的行业协会商会,要设立独立账号,单独核算,实行独立财务管理。对原有财政预算支持的全区性行业协会商会,逐步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其发展,到2017底彻底取消。各业务主管单位对其主管的行业协会商会财务资产状况进行全面摸底登记,厘清财产归属。财政部门按照所有权、使用权相分离的原则,制定行业协会商会使用国有资产(包括无形资产)管理办法,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同时确保行业协会商会的正常运行和发展。行业协会商会占用的行政办公用房,按有关规定进行清理腾退,具体办法由财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
        (四)人员分离。行政机关不再干涉行业协会商会的人事任免,确保行业协会商会自主选人用人。现职和不担任现职但未办理退(离)休手续的党政领导干部及在职工作人员,不得在行业协会商会兼任职务。对已在行业协会商会中任职、兼职的公务员,按相关规定进行一次性清理。  
        (五)党建、外事等事项分离。行业协会商会的党建、外事、人力资源服务等事项与原主办、主管、联系和挂靠单位脱钩。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后的党建工作,依托党委组织部门和民政部门建立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机构统一领导。行业协会商会脱钩后,外事工作由住所地人民政府按有关外事管理规定执行,不再经原主办、主管、联系和挂靠单位审批。 

        四、责任分工
        各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扎实推进脱钩改革各项工作。
        (一)联合工作组。区经信局、区民政局会同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委编办、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审计局、区政府法制办、区工商联成立岳阳市云溪区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联合工作组(以下简称区联合工作组),由区政府副区长刘绍文任组长,区政府办副主任潘勇、区经信局局长王金波任副组长,经信局副局长张淑云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组织落实本方案,推进全区性行业协会商会脱钩,办公地点设区优化办。
        (二)各业务主管单位。各业务主管单位作为脱钩改革工作责任主体,要成立脱钩改革工作组,具体负责本部门主管的全区性行业协会商会脱钩改革工作,要负责制定本单位行业协会商会脱钩实施方案,落实各项工作,并向社会公开。
        (三)各行业协会商会。各行业协会商会要按照本方案要求,确保如期完成脱钩改革任务。脱钩改革期间全区性行业协会商会开展重大业务活动需履行相应程序的,均应按本方案和配套政策文件精神执行。脱钩后应按程序修改章程并报登记管理机关审核备案。脱钩后法人登记事项、负责人等发生变动的,应履行规定程序。
        (四)各相关职能部门。各相关职能部门按照职能分工和本方案的要求,落实相关政策和措施。区优化办、民政局统筹协调、督促检查脱钩工作。区委组织部牵头制定脱钩后党建工作管理体制调整的实施办法;区委编办牵头提出脱钩涉及事业单位机构编制调整的意见;区发改局牵头制定行业公共信息平台建设方案;区民政局牵头制定全区性行业协会商会主要负责人任职管理办法;区财政局牵头制定行业协会商会资产清查和国有资产管理规定、逐步取消财政拨款的具体操作办法、购买行业协会商会服务的具体措施、清理腾退全区性业协会商会占用行政办公用房的具体办法;审计部门负责对资产清查结果进行抽查监督,审计脱钩过程中财政资金使用情况。 

        五、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区委、区政府召开全区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工作专题会议,全面动员部署脱钩改革工作。各业务主管单位要将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搞好宣传发动,提高认识,统一思想。2016年9月底前,各牵头单位按照责任分工,研究制定相关配套政策。
        (二)试点先行。全区性行业协会商会脱钩试点工作由区优化办、民政局牵头负责。按照兼顾不同类型、行业和部门,选择全区性行业协会商会作为第一批脱钩试点。2016年9月底前,各业务主管单位要对参加第一批试点的全区性行业协会商会完成摸底调查,逐个制定脱钩实施方案,并填报《全区性行业协会商会脱钩试点单位基本情况表》(附件3),试点实施方案经区优化办审核、区联合工作组批复后实施(其中须有关部门审核的事项,应先按管理权限和职能分别报有关部门审核)。各试点工作于2016年9月30日前完成,各业务主管单位要将本部门主管全区性行业协会商会第一批脱钩试点工作总结和《全区性行业协会商会脱钩试点单位完成情况表》(附件4)送交区民政局,试点协会商会到民政局登记管理机关办理各项变更登记或备案手续。2016年12月1日前,区联合工作组统一组织对第一批试点成效进行评估。
        在第一批试点基础上,总结经验、完善政策,根据国家、省、市安排,推进第二批和第三批试点。
区联合工作组要建立督促检查机制,按照试点实施的计划进度,开展跟踪调研,及时了解情况,对试点成效进行评估,在实践中不断总结经验,进一步完善各项配套政策。试点工作中涉及政策解释的,由牵头制定政策的单位负责。各业务主管单位在开展试点工作中遇到新的情况和问题,应及时上报区联合工作组,以便研究解决。   
        (三)全面实施。试点完成后,其他行业协会商会按照本方案和相关配套政策要求,全面实施脱钩改革工作。 

        六、工作要求
        脱钩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社会关注度高,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按照本方案要求推进脱钩工作,规范工作程序,建立考核机制,确保脱钩改革工作取得实效。要加强舆论引导和政策解读,形成良好舆论氛围。要大力支持行业协会商会发展,优化发展环境,改进工作方式,加强对行业协会商会的指导与支持,及时研究解决行业协会商会改革发展中的困难和问题。各行业协会商会要加快转型,努力适应新常态、新要求,完善治理结构,规范自身行为,提升专业服务水平,强化行业自律,引导企业规范经营,积极反映会员诉求,维护会员合法权益,真正成为依法自治的现代社会组织。区联合工作组适时对各地各部门进展情况进行抽查,对组织领导不到位、方法措施不力、效果不明显的部门和单位要重点督查,限期整改,确保脱钩改革工作有序推进。
        自本方案印发之日起,新设立的行业协会商会,按本方案要求执行。

        附件:
        1、任务分工和进度安排表
        2、全区性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第一批试点名单
        3、全区性行业协会商会脱钩试点单位基本情况表
        4、全区性行业协会商会脱钩试点单位完成情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