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企政策精选

发布时间:2017年06月30日

来源:企业减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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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014年国务院出台关于扶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其中,加大对小型微型企业信贷支持政策如下: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针对小型微型企业的经营特点和融资需求特征,创新产品和服务;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在商业可持续和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单列小型微型企业信贷计划。 

  2、2014年国务院出台关于创新重点领域投融资机制鼓励社会投资的指导意见。其中,鼓励支持发展重点领域建设的投资基金的政策如下:鼓励民间资本采取私募等方式发起设立主要投资于公共服务、生态环保、基础设施、区域开发、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等领域的产业投资基金;政府可以使用包括中央预算内投资在内的财政性资金,通过认购基金份额等方式予以支持。 

  3、2014年国务院办公厅出台关于多措并举着力缓解企业融资成本高问题的指导意见。其中,支持发展直接融资的政策如下:支持中小微企业依托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开展融资;继续扩大中小企业各类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及集合债、私募债发行规模。
 
  4、2015年国务院办公厅出台关于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大众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其中,加强财政资金引导的政策如下:通过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运用阶段参股、风险补助和投资保障等方式,引导创业投资机构投资于初创型中小企业;发挥国家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对社会资本的带动作用,重点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技术产业早中期、初创期创新型企业发展;发挥国家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作用,综合运用设立创业投资子基金、贷款风险补偿、绩效奖励等方式,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 

  5、2015年工业和信息化部出台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健康发展的意见。其中,加大政策扶持和引导如下:充分发挥财税政策引导作用,协调有关部门扩大中小企业专项资金规模,加大对担保机构服务小微企业的支持力度;依据担保机构服务小微企业业绩、对区域经济发展贡献等,建立财政扶持资金的增长机制;将专项资金支持重点更多地向增加小微企业担保业务规模、增强担保机构实力、提高代偿能力等方面倾斜;鼓励地方设立再担保(或代偿补偿)基金,对担保机构小微企业担保贷款代偿及其损失进行补偿;继续实施对符合条件担保机构免征营业税政策。 

  6、2015年省委、省政府出台关于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其中,培育发展大型企业集团的政策如下:对掌握核心技术、拥有发明专利或国家重大发明创造的大型企业,在技术攻关、产品研发、成果转化等方面,省战略性新兴产业、省新型工业化等相关专项资金给予重点支持。 

  7、2015年省委、省政府出台关于促进创新创业带动就业工作的通知。其中,加大对创业带动就业工作的扶持力度的政策如下:支持创新创业带动就业工作成效显著、小额担保贷款担保基金和贴息资金不足的市州、县市区扩充小额担保贷款担保基金和补充贴息资金;对带动就业效果明显的部分创新创业项目、创业孵化基地等进行扶持奖补;给予孵化效果好、企业存活率高的创业孵化基地和创业园区一次性以奖代补。 

  8、2015年省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扶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其中,减税降费的政策如下:自2015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20万元(含2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其中,支持中小企业创业基地建设的政策如下:对小型微型企业入孵率达到相关规定的创业基地,可优先认定为省级中小企业创业基地;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包括争取国家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重点支持30家以上省级中小企业创业基地建设和服务;工业园区或中小企业创业基地内的小型微型企业,符合相关政策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实施养老保险缴费费率过渡试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