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质优劣有奖惩 湖南试行流域生态保护补偿机制

发布时间:2019年07月11日

来源:财政

阅读:270次

创新机制,永保母亲河一江碧水、生生不息。《湖南省流域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实施方案(试行)》(以下简称《方案》)最近出台,助推生态保护者和受益者良性互动,促进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方案》明确,到2020年,全省85%以上市州、60%以上县市区建立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各市州、县市区政府承担本行政区域内水环境质量保护和治理主体责任,省级主要负责引导建立跨市州的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考核处罚和扣缴资金由省财政统筹用于流域生态补偿奖励。各市州、县市区获得的流域生态补偿资金,由当地政府统筹用于流域污染治理、流域生态补偿。(红网)